
人形機器人開始出現在新聞版面,現實上醫院也早已有機器人。在這些消息背後,有些事情值得我們停下來想一想。
過去談到醫療機器人,多半停留在科幻的想像。但這幾年,這條邊界正在快速移動。有幾家公司已經開始接受人形機器人預購,有些甚至提供月租方案。從市場動態來看,「可以買一台機器人回家當助手」這件事,已經不再是遙不可及的了 (1)。然而,在熱鬧的發布消息背後,有一個比較少被認真問到的問題:這些機器人,真的適合進入醫院嗎?
很多人以為機器人還沒真正進入醫療現場,其實不然。今天的醫院裡,早就有各式各樣的機器人在默默運作——負責送藥的自動藥車、送餐的配送機器人、進行器械毒的設備,還有協助手術的機械手臂。這些系統已經成為醫療流程的一部分,而且穩定、有效。但有一件事很值得注意:它們幾乎沒有一個長得像人。這其實說明了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在醫療場域,形態是由任務決定的,而不是任務由形態決定。送藥不需要雙腳,手術不需要走路,消毒不需要手指。人形設計,反而往往增加成本與故障風險。一篇 2025 年的系統性文獻回顧分析了 27 篇相關研究,發現人形機器人在醫院的實際應用,主要集中在社交互動、物理復健和健康資訊傳遞,真正與醫護人員進行臨床協作的案例,少之又少 (2)。
支持人形機器人的人會說:人類環境本來就是為人設計的,所以長得像人的機器人應該更容易適應。這個邏輯有一定道理,但問題在於,這樣的場景在醫療流程中其實並不常見。醫院裡的多數工作是高度標準化的——固定路線、固定動作、固定位置。在這樣的環境下,專用型機器人通常比通用型的人形機器人更有效率、更可靠,也更容易維護。人形的「通用性」,在醫療場域中並沒有真正轉化成優勢。一篇 2025 年測試人形機器人執行七種醫療程序的技術研究也得出類似結論:在需要精確控制與力道的醫療操作上,人形機器人仍然明顯落後於現有的專用設備 (3)。
技術上的限制,比一般人想像的更具體。首先是電力:多數人形機器人的續航力只有幾小時,但醫院是需要長時間待機的環境。其次是精細操作能力,許多看似簡單的醫療動作——更換敷料、插鼻胃管、在深夜安撫一個因為疼痛而躁動的病人——對機器人來說仍然困難。更根本的問題是情境理解:機器可以辨識影像,但要在混亂的急診室環境中整合各種訊號、做出適當判斷,至今仍是非常困難的事 (1)。
但技術問題之外,還有一個比較少被討論的面向:當機器人進入病房,它並不是單純的設備,而是一個持續運作的感測系統。攝影機、麥克風、生命徵象監測——這些資料都會被蒐集、分析,甚至傳輸。這就帶來一個核心問題:這些資料屬於誰?如何使用?是否安全?目前多數廠商對資料處理方式並不透明 (1)。學術研究也記錄了這個問題:AI 與機器人導入醫療的核心倫理挑戰,包括資料隱私、演算法偏誤,以及病患自主權的保障 (4)。更棘手的是,許多 AI 技術最終由私人企業擁有與控制,使得患者資料的保護問題格外複雜 (5)。
「人們以為自己買了一個朋友,但他們只是買了一個間諜。」
— Joanna Bryson,引述自 New Scientist (1)
然後是那個最難回答的問題。如果一個機器人做一百次任務,有九十九次是正確的,這樣夠不夠好?在日常生活裡,這個比率聽起來相當不錯。但在醫療場域,一個被低估的主動脈剝離、一個被忽略的敗血症早期徵兆、一次藥物配送的品項或劑量錯誤,這些都不是邊緣情境,而是醫師日常工作裡最需要警覺的那一類狀況。而且研究指出,AI 系統的錯誤往往不是隨機分布的,而是帶有方向性偏差的 (6)。當錯誤朝同一個方向發生時,反而更難被察覺,也更危險。這正是為什麼目前在醫院運作最穩定的機器人,幾乎都是功能高度受限的專用設備。因為限制能力,就是限制風險。
機器人在工廠表現良好,因為環境可控、流程固定、變異有限。但醫院不是工廠,它更像一個高度混亂的情境。每個病人的狀況不同,突發狀況難以預測,資訊往往不完整。一份針對醫護人員態度的研究也發現,接受機器人的前提往往是「在特定任務上表現可靠」,而不是「什麼都做」(7)。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是最少被正面回答的:如果機器人出錯,誰來負責?當機器人參與醫療決策,它成為一個影響結果但不承擔責任的角色。如果發生意外,責任在機器製造商?醫院?還是沒有充分監督的醫師?目前的法律框架,對這個問題並沒有被完全清楚回答。學術研究指出三個可能的責任層次——製造商、醫院,以及醫師——但現行法規尚未完全明確定義邊界 (8)。國際上雖已有相關 AI 法規陸續推出,但在規範完善之前,醫院若貿然大規模導入,等於在法律灰色地帶運作 (9)。導入機器人,不只是技術選擇,同時也是機構所承擔的法律風險。
醫院早就有機器人了。它們在走廊送藥、在開刀房室穩住手術刀、在病房消毒——只是它們不長得像人。在醫療場域,有效比擬人更重要,任務決定形態,而不是反過來由型態決定任務。人形機器人或許有一天會成熟,但在那之前,我們已經知道什麼是可靠的、什麼是風險高的。真正的問題不是技術能不能做到,而是:在還沒有完全準備好的時候,我們要不要讓它進病房?
致謝與作者聲明
本文由作者獨立撰寫,內容未曾發表於其他期刊。撰寫過程中曾使用 Claude協助進行語句潤飾、文法校對與段落結構建議,最終內容由作者負責確認與修訂。作者聲明無利益衝突。本文部分觀點係延伸自 New Scientist(2026)之報導,並結合醫療場域進行再詮釋與分析。
參考文獻
作者資訊
| 姓名 | 單位 | 職稱 |
|---|---|---|
| 紀志賢 | 成大醫院 急診部 | 教授 兼 部主任 兼 主治醫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