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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鏡日本用健康運動為自己財富節稅

借鏡日本用健康運動為自己財富節稅

翁振勛,連偉志

為了落實「健康台灣」政策,照顧國人健康的最佳策略之一,就是要加強個人身體活動與健康飲食識能,改善國內健康及飲食環境,從前端來預防慢性疾病發生。衛福部自2025年起擴大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將適用年齡下調至30歲;期盼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合作,降低慢性病及其造成的失能風險,在2030年達成「降低三高相關慢性病標準化死亡率1/3」的目標。日本在現實生活上有一項可以參考的具體做法即是日本厚生勞動省在全國健康促進設施中,將符合一定條件的健康運動設施會被厚生勞動省指定為適合進行運動療法的場域。而獲得此項指定的場域的健身房可以招募病患根據醫生的運動治療處方籤在此健身房進行運動治療,病患繳交給健身房時產生的費用,可以根據日本《所得稅法》第 73 條要求扣除醫療費用。

 

一、運動療法扣除資格條件

  1. 適用病症

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缺血性心臟病等醫師根據患者狀況判斷適合進行運動療法的疾病。

  1.  運動療法的持續時間和頻率

需依據醫師處方,於指定場所每週至少執行一次、持續八週以上。

 

二、運動療法定義與制度基礎

根據厚生勞動省健康資訊網站,運動療法是「利用運動來治療和預防殘疾和疾病」。自1988年起,厚生勞動省制定了《運動型健康增進設施認證規則》(1988年厚生勞動省告示第273號),鼓勵國民參與健康運動,目前大部分日本的健身房都有得到健康增進設施認證其認證標準為:

  1. 需有安全有氧運動及肌力訓練設施的配置(訓練館、運動場地、游泳池(或部分游泳池)及其附屬設施)
  2. 提供體能測驗、運動計畫和急救設施
  3. 配備生活指導設施
  4. 健康和運動指導員以及其他運動指導員的安置
  5. 與醫療機構建立適當的合作關係
  6. 對常規使用者進行適當的指導(健康狀況評估和體能測試運動計畫)

 

三、指定可執行運動治療機構認證條件

  1. 是厚生勞動大臣認定的健康增進設施認證
  2. 附屬醫療機構的醫師必須是日本醫師協會認定的保健運動醫師
  3. 要有健康運動指導員的配置
  4. 建立實施運動療法的費用結構(每次最高 10,000 日圓)

因此要接受要接受運動治療,日本人民需要持有保健運動醫生所開立的運動治療處方和指定運動治療機構所開立的運動治療證明。而在此之前日本厚生勞動省2017年度至2019年度即進行相關的科研項目「掌握健康促進設施的現狀並製定標準運動指導計劃、驗證其有效性並促進其傳播」。其成果如下:

  1. 健康促進設施認證制度
  2. 標準鍛鍊計畫
  3. 成人運動計劃
  4. 老年人運動計劃
  5. 高血壓患者的運動計劃
  6. 第2型糖尿病患者的運動計劃
  7. 缺血性心臟病(心絞痛、心肌梗塞)患者的運動療法
  8. 糖尿病腎病變患者的運動計劃
  9. 針對肥胖症和代謝症候群患者的運動計劃
  10. 適合背痛患者的運動計劃
  11. 膝關節骨關節炎患者的運動計劃
  12. 運動指導前後體能測驗:有氧能力(總耐力)
  13. 運動指導前後的體能測試:肌肉力量與肌肉耐力
  14. 身體組成評估
  15. 運動程度測試
  16. 18 至 64 歲人群的身體活動指南(活動指南)
  17. 65 歲以上人士的身體活動指南(活動指南)
  18. 久坐行為指南

 

四、運動處方流程與評估

而開立運動處方流程如下,在開立運動處方前,會進行醫療訪談,了解生活習慣、運動習慣、病史等,以及進行身體檢查和體能測試。所需的運動類型根據促進健康的目標而有所不同,因此制定了適合每個人的運動處方。按照運動處方進行鍛煉,並根據運動後的疲勞程度以及一段時間內的效果來審核運動處方,必要時進行修改。運動治療處方是註明病史、生活習慣、血壓等基本訊息,以及運動治療是否適當、運動種類、強度、時間、運動頻率、運動場注意事項等的處方。

而日本的健身房費用,在厚生勞動省認定的「指定運動治療機構」場域,根據醫生的運動處方制定運動計劃,這些設施是「可以安全且適當地進行有氧運動以促進健康,並提供適當的生活方式指導的設施」,可以享有醫療費用減免。

 

五、醫療費用扣除資格摘要

  1. 患有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等生活習慣病或心絞痛等缺血性心臟疾病,且已取得醫生開立的「運動治療處方」的人
  2. 每周至少進行一次運動療法,持續至少 8 週
  3. 在指定運動治療機構進行
  4. 定期拜訪開立處方籤的醫生或接受追蹤觀察。

目前在在日本福利法人日本保健體育聯合會的網站上,可以在健康促進理論搜尋厚生勞動大臣認定的健康促進設施列表(運動類型)中查找到全國各地的指定運動治療設施清單。(網站連結)

在某些獲得”指定運動治療機構”認證的健身房也開始進入此市場吸引民眾前來使用,例如由於10萬日元以上的金額才可以享受醫療費用扣除,但可以將每月會員費記錄為醫療費用,以增加申請醫療費用扣除的機會。

※醫療費扣除:一年的醫療費超過10萬日圓(總收入未滿200萬日圓時,為5%)時,可享有的收入扣除。

 

六、對台灣的啟示

從台灣的角度來看日本對於運動健身療法已經有相當程度的評估以及驗證確實有效促進健康,故可以參考日本對於健身房的認證制度開始推廣運動療法來達成健康台灣的終極目標。建議可行方向如下:

  1. 建立一般健身房認證制度(以日本的健康增進設施認證參考)
  2. 建立 ”指定運動治療機構”認證制度
  3.  由相關醫學會研擬各種疾病可適用的運動處方籤指引,以及建立相關醫令碼或是診斷碼
  4. 鼓勵民眾運動健身,並設計個人在所得稅上因需要運動治療加入健身房會員所繳的會員費其在所得稅上醫藥費扣除額的條件。

 

透過上述制度建置與稅務誘因,未來可望有效提升全民運動參與度,並降低慢性病發生與醫療支出,實現「健康台灣」願景。


參考文獻

  1. 文獻一
  2. 文獻二
  3. 文獻三
  4. 文獻四
  5. 文獻五
  6. 文獻六

作者資訊

 

姓名

單位

職稱

1

翁振勛

成功大學前瞻醫療器材科技中心

副研究員

2

連偉志

成大醫院復健部

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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